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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7.12.29 来源:市质监局

12月25日,市质监局专门组织学习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新时代伊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谋划质监事业发展新目标,确定了七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要在全市质监系统兴起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十九大精神迅速在全市质监系统落地生根,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建设现代化新伊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为契机,科学研判伊春经济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方向和质量提升重点,做到抓质量再上新水平、保安全再加新力度、促发展再有新作为、强质监再树新形象。

三要以“质量强市”创建为抓手,努力提升宏观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积极推动伊春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提高。推进对县(区)政府的年度质量工作考核,促进地方政府落实质量发展责任。扎实推进名牌战略实施,做好国家、省质量奖和黑龙江省名牌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四要以服务五大主导产业发展为关键,努力增强技术支持能力。发挥标准先导作用,以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龙头,推进我市特色农业发展。全面强化认证认可职能,积极推进各类自愿性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快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及有机示范区建设,促进有机认证步入产业化、规模化。

五要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己任,努力创造安定和谐环境。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做实做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持续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

六要以加强法制质监建设为保障,宽松企业发展环境;认真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及时办理各类申请。

七要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努力打造过硬干部队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杜绝“三个坏把式”,纠正“五个坏作风”,努力打造廉洁自律、作风优良、业务精良、文明规范的质监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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