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伊春 > 政务 > 公开文件 > 政府办文件

365备用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8 来源:365备用办公室
 

伊政办发〔2017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65备用办公室

                                                       2017720

 

伊春市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决战决胜小康社会、深化国有林区改革的重要历史时期,是推动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关键发展时期。做好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的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黑龙江省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不断深化消防责任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努力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绿色伊春、和谐伊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防灾减灾并重。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实际,充分运用法治思维,以人民满意为宗旨,改革创新消防服务措施,深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实战练兵成效,不断提升部队攻坚打赢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治标治本兼顾。针对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底子薄、发展慢,各级消防责任还未得到有效落实,公众消防安全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积极探索思路,制定可行措施,实现消防事业同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

(三)坚持统筹兼顾,政府社会协同。以社会火灾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积极推进消防队站、车辆装备、市政设施建设。推进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教育,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十三五”消防规划,到2020年,“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和社会化网络基本形成,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责任制全面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对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抗御能力明显提高,杜绝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高火灾防控水平

1. 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平安建设体系统一部署,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市政府对各地消防工作开展年度考核验收,对消防安全责任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加大对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追究力度。各地要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研判消防工作,推进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会商、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落实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约束机制,提升自我管理水平,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推动农村、街道和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鼓励经济较好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组织其他乡镇依托安监等部门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依据黑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部署,2017年底前全市各地要确保本辖区40%的社区达标,2018年底前各地要确保本辖区80%的社区达标,2019年底前各地要确保本辖区社区全部达标,实现社区火灾事故和伤亡人数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3.加强消防法制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2017年初正式投入使用“互联网+消防政务服务”平台,2019年底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并逐步实现生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查询。201741日起,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双审核制度,正式启动对基层消防大队重大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支队、大队两级法律审核程序。2018年底前,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使用随机抽查模块,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实现执法记录仪全程覆盖,提高移动执法终端现场办公使用率。

4.深化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部门要定期对纳入强制认证的消防产品生产环节开展检查,工商部门定期对销售和流通过程的产品进行检查,消防部门要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进行抽查,从源头上防止火灾隐患产生。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对消防产品质量以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分别在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消防部门要对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并将信息通报工商和质监部门。

5.完善消防监管机制。将常态化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消防整治行动有机结合,以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目标,以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为重点,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保安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引导推进各类高危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引导推进社会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以重点单位为中心,以微型消防站为辐射点,推进区域联防协作机制。消防部门作为业务指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拉动演练,组织联防区单位开展经验交流。2020年,各地要在主要商业区、旅游区、工业园区完成消防安全区域联防组织的建设。

6.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创建并拓宽消防宣传教育平台,2017年底前完成市级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的消防宣传品牌建设;2018年至2020年逐步推动宣传网络延伸至社区、农村以及弱势群体。2017年底前将全部涉及消防安全工作从业人员、志愿者个人详细信息录入省公安消防总队移动信息服务平台。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宣传文职雇员技能等级评定标准,配套落实薪金待遇。推进实施消防宣传培训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采购计划,深入落实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宣传培训责任,全面加强科普教育、法制宣传力度,有力推进教育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范畴。

(二)着力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7.加强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由各地统一领导,建立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全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预案启动、组织机构、通信联络、力量调集、组织指挥、任务分工、战勤保障等程序规定,每年至少组织1次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市、县(市、区、局)两级要建立完善应急救援辅助组织指挥专家库,每年至少召开1次应急救援专家组联席会议。

8.规范实地熟悉和实战演练机制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熟悉演练和预案制定工作,针对易造成人员伤亡、巨额财产损失、处置难度大、灾害事故风险高的单位和场所,消防部门应建立灭火与应急救援灾害事故研判与评估机制。对辖区内高层建筑及地标性建筑物、人防及商业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仓储及销售企业等场所每年至少进行1次实战、实装拉动演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为消防部门定期提供与更新行业重点单位信息及专业化灾害处置对策建议。

9.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分别以伊春区、新青区、铁力市、南岔区为中心,建立灭火救援四大战区,以现役消防队伍为主要力量,公安队伍为辅助力量,按照战区内小火自救、一般火灾战区内增援、较大以上火灾战区协同的作战指挥原则,有效提升全市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以支队特勤中队为基础,推进高层、地下、石化等灭火和道路交通、地震、水域、山岳等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以及大跨度、大空间场所等特殊火灾扑救的技战术研究。积极开展绳索救援技术研讨,典型灾害事故战例研讨,基层指挥员、攻坚组队员、专业岗位士官培训。严格落实现役中队干部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安全作战程序和灭火救援现场秩序,持续提升部队攻坚克难、科学处置战斗力。

10.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依据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各地要全面构筑“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力,以企业、乡(镇)专职消防队为骨干,以社区、村镇群众性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社会化公共消防安全防御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队站建设、装备配备、人员配置等标准,规范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属地化管理。2017年—2020年,全市每年计划新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人,每年计划新发展消防文员20人。2017年底前,人社、民政部门要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员伤亡保险、工伤认定、表彰奖励和抚恤安置等政策。

11.加强乡镇农村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乡镇农村志愿消防队和村屯消防执勤点,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基础。全面推动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全市80%的乡镇按照标准建成有人员、有装备、有站舍、有经费的志愿(兼职)消防队,80%以上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公共消防服务功能。根据乡镇消防队标准要求,到2020年,嘉荫县红光乡、乌拉嘎镇、乌云镇、向阳乡、青山乡、常胜乡、沪嘉乡、保兴镇、铁力市年丰乡、王杨乡、工农乡建立乡镇志愿消防队;铁力市年丰乡爱国村、工农乡二屯村、向阳乡雪水温村、嘉荫县乌云镇乌云村、乌云镇旧城村建立村屯志愿消防队。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2.加快城市消防站建设。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8年,铁力市、嘉荫县、伊春区消防站建设应当达标;2019年,南岔区、新青区、友好区、美溪区消防站建设应当达标;2020年,其他各地的消防站建设达标,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需求。“十三五”时期,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在人员密集区域等火灾高危险单位集中区域,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

13.加快消防培训基地、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市级应建立起适应现代消防培训的综合性教学训练基地和以战勤保障大队为构架的高水平、高层次、现代化的战勤保障体系。2017年全面开工建设培训基地,2018年底前完成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配备任务;2018年,组建战勤保障大队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营房及配套设施建设;2019年,依托全市7个现役大队成立7个战勤保障分队,并完成保障分队、保障点人员编配任务,配齐战勤保障大队装备和物资;到2019年底全面建成功能齐全的培训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实现体系完备、指挥顺畅、反应快速、保障高效的工作目标。各地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或联储代储机制。

14.加强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的配备。结合辖区消防安全保卫实际和主要灾害事故特点,市本级和各地组织开展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十三五”评估论证工作,制定车辆、器材装备年度配备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到2020年底前,现役大队车辆装备“四个一”(即:一台城市主战消防车、一台举高消防车、一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一台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配备率达100% 2019年底,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最低要求,配齐各种车辆;其他各地应结合每年报废消防车辆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消防车辆配备率达100%。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标准,加强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特种器材和泡沫、干粉等高效灭火药剂储备,2020年前,各地执勤中队要100%配齐配全个人防护装备,伊春区特勤中队特种消防装备配备率达100%

15.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市政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消防水源的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按照“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平方公里设置1处,各地建成区内每2平方公里设置1处,其他乡镇每3平方公里设置1处”的标准,结合伊春高寒地区实际,建设防寒型消防上水鹤和市政消火栓,建设数量应与建成区面积同步增长。社会单位、各类场所和易燃可燃物资密集区域,应高于标准建设防寒型消防上水鹤和市政消火栓。新建城区和开发区、工业区的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与城市建设共同规划,统一实施,同步发展。2020年底,所有建城区消防上水鹤数量达到要求。

16. 提升消防职业保障水平。加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队伍装备等建设的投入,确保消防基础建设与城镇建设发展相适应。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消防经费保障水平,在保证消防工作日常业务经费的同时,将消防部队履行“维稳处突”职能任务相关经费,以及政府专职队伍和消防文员队伍建设经费、消防员高危、执勤等职业补助津贴列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予以保障,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增长同步协调发展。继续深入落实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建立健全消防健康职业保障专项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军队住房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现役消防官兵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加强现役消防部队官兵公寓住房建设,2017年底前,全市现役消防部队公寓住房保有数量应达到随军官兵总人数的50%,不断稳步推动消防事业全面发展。

(四)加强消防科技与信息化建设

17.加强消防技术研究。市科技主管部门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学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建立消防科技支撑体系,提升消防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综合性人才,研发高质量成果,更好地服务消防实战。加强消防监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火灾事故调查等专业人才库建设,提升消防专业技术人才整体水平。加强消防科技合作与交流,与国内消防机构、科研单位、消防企业建立长期互通关系,掌握前沿消防科学信息,与时俱进,共同探讨消防科技建设,合作研发消防科技项目。重点开展城市火灾、高层和地下建筑等特殊火灾预防与控制技术的研究,城市火灾危险等级区域划分与抗御火灾综合技术体系等基础项目研究。

18.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完成全市现役消防部队4G无线图传系统和数据灾备中心建设;完成现役部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逐步将消防信息资源库纳入市政府信息资源建设整体方案,实现与各警种及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将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纳入综治平台同步建设,实现“智能”报警;对全市现役消防部队接处警子系统及指挥调度系统进行二次升级改造,并对全市消防无线通信指挥系统进行升级;推动建设消防数据中心,开展消防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逐步实现主要消防装备动态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状况全方位评估。按照森林、高层、地下火灾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通信装备建设要求,完善全市灭火救援现场应急通信系统建设。

无标题文档